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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高校创新奖评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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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建筑工程学院

2011-03-29

中 共 河 北
建工学院委员会宣传部文件

党宣[2011]03号

 

 

关于开展2011年度河北省高校
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

各系、部、处:
    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(中发[2004]16号)和《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<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>精神的意见》(冀字[2005]36号)精神,适应思想政治工作的新形势,鼓励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解放思想、开拓进取,创造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1年度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征集评选活动。现将征集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征集评选范围
    在思想政治工作内容、形式、方法、手段和机制等方面的创新工作项目实例。
    二、征集评选条件
    1、申报案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以人为本,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为促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和高校师生思想道德素质、科学文化素质、健康素质的提高,促进人的全面发展,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。
    2、申报案例项目要努力做到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继承和发扬我党思想政治工作优良传统,紧密联系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,特别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际,开拓进取,大胆创新,有较强的时代感。
    3、通过创新案例的推广和实施,激发了思想政治工作的生机和活力,对促进改革、发展、稳定大局发挥了统一思想、凝聚力量、化解矛盾、理顺情绪、激励人们团结奋斗的重要作用,在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等方面有明显成效,项目创新成果在校内外产生了较大影响。
    4、案例项目具有一定的前瞻性、理论性和推广价值,并以项目论文形式进行了理论概括和总结。
    5、案例项目能够坚持德育为先,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。培养学生团结互助、诚实守信、遵纪守法、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。能够创新德育形式,丰富德育内容,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,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
    三、评选、奖励及申报办法
    1、请各系、部、处按照上述规定的评选范围、评选条件积极开展评选工作,可推荐1个申报项目,填写“河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申报表”2份(申报表从学院思政网上下载),于2011年9月30日前报学院党委宣传部(同时报送电子版申报表),经学院综合评选后向省里推荐2个申报项目。
    2、由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,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,一等奖5个,二等奖10个,三等奖20个。为项目带头人(1人)、主要贡献者(不超过3人)颁发证书。
    3、向“全省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奖”推荐候选项目。

 联系电话:2050859
 电子信箱:hbjyxcb@163.com


 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党委宣传部
 2011年3月18日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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